上海公墓-上海公墓价格
“抢风水”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所蕴藏的能量都是一定的而不是无限度的,同理,公墓这个地方的砂水所蕴藏的吉凶能量也是一定的,不是无限量的。在这个一定能量的公墓地里,“抢风水”的意义就十分地重要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先给大家讲个道理:某山洞里有一千公斤金银珠宝,同时有一百个人从家里出发去这个山洞取宝,你认为谁会抢〔不能相互打斗争抢,只要是手碰到的就是自己的〕到的最多呢?你认为谁又抢不到一点呢?不言而喻,个进入山洞的人抢到的最多,而最后进入山洞的那个人一定什么也不会抢到的。同理,如果前边有一个地雷,也同样是个踩上的人遭灾,而后边的人就是再踩在这个地雷的点上也不会有灾了。当然,这里边还有一个找到找不到山洞或踩上踩不上地雷的问题。明白了这个问题,也就是应该能明白公墓地“抢风水”的重要竟义了吧。
在公墓地“抢风水”,其道理如下:在风水学上,我们把山脉〔或河流〕叫作龙脉,在龙脉上有许多的吉利穴位,也有很多的凶险穴位,还有更多的平常的无大吉、也无大凶的穴位。我们点穴的目的,就是要吸取龙脉所蕴藏的能量,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阴阳性,龙脉所蕴藏的能量也有吉利能量和凶险能量之分,如果我们把穴位点在了吉利能量的点上,那我们吸取的就是龙脉吉利的能量,我们的子孙后代就会富贵昌盛;反之,如果我们把穴位点在了凶险能量的点上,那么我们吸取的就是龙脉凶险的能量,我们的子孙后代就会贫穷潦倒后继无人;而如果我们把穴位点在了无大吉也无大凶的平常能量点上,那么我们吸取的就是龙脉无吉无凶的能量,我们的子孙后代就会平平淡淡做个普通老百姓。
所以说,要想让亡者的子孙后代富贵昌盛,就必须的在龙脉上找到吉利的穴位,而在公墓地里,因安葬的死者很多很多,也许吉利的穴位早已被他人所占有,就算是吉利的穴位还能找到,也很可能你就是那个找到了藏宝的山洞但却是那最后一个进入山洞的人,同样你会一无所获。这也就是说,要想让子孙后代富贵昌盛,还是不要选择公墓。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只想保平安保后代安宁平静生活的话,那么在公墓地里,只要避开凶险的穴位就可以了,而且如果你不是入墓地的人家的话,如果墓地里80%都被他人占用的话,那么就算是把祖先葬在了凶险的穴位上,也不会发生特别巨大的灾难,因为龙脉里凶险的能量大部分已经被他人吸取掉了,可是如果葬在了最凶险的那个穴位上的话,也同样会有大灾大难发生。
“跟风水”
在公墓地里,如果找到了吉利的穴位,想办法调查一下前后三米左右范围内其它墓主人的基本家庭情况,关键是调查一下这些人家自从把祖先葬在这儿后的基本家庭情况。如果这些人家自从把祖先下葬在这儿后富贵发达了、而且下葬年代已较长〔五年以上〕或者已生儿育女,那就说明这儿的吉利能量已经被人家吸取的差不多了,这时就应重新选择穴位了。在重新选择穴位时,首先可以向这些坟墓的下方考察,因为气脉从高到低流动的关系,很有可能下游还有大量的能量,在这下游点穴也会相对吉利。当然,在这些穴位的下游是否还有能量,这就要根据龙脉的走势来确定气脉的流动情况,一般情况下,气脉在山脉的内部较深处流动的,下游就还有较大的能量;如果气脉是在山脉的表层流动的话,那下游就什么能量也没有了,此时在上游还能截住一些余气。在全国各地,到处都有“跟风水”的事情发生,所谓 “跟风水”就是:如果有一家人家大富大贵了,那么其它好多人家都会把自己的祖先葬在这个大富大贵人家祖坟的前后左右,认为可以“抢点好风水”,可事实呢,不会家家户户如愿只偿。因为什么呢?就因为我前边所讲道理。所以说:如果一个风水大师会看气脉流动情况的话,完全可以在那些富贵人家祖坟的周围找到小富小贵甚至还能大富大贵的穴位,可事实上,95%以上的风水大师都在胡吹自己会看气脉,易友们的考验办法是:将这些大师带到众多坟墓云集的地方〔或公墓〕,让这些大师们说出“如果谁家先下葬,那么周围其它后葬人家的吉凶祸福与先下葬人家的凶吉祸福有什么区别?”如果这些大师能说对,那就证明这个风水大师还有真本领,不过仅考验一两处还不能证明风水大师的水平,而是至少要考验五处以上风水才能下论断,只有风水大师在五处以上风水的考验中做到了百分之百正确,才能证明风水大师的水平,否则就是假冒的“骗子风水师”。 在公墓地里找到吉利的穴位后,首先要把八宫二十四山方位上大局和小局的所有吉利方位砂水找出来记录在笔记本上,然后根据“人丁位理”理论确定出这些吉利的方位砂水是决定谁的富贵〔第几胎次的哪一代人〕,再弄清楚是第几胎次的哪一代人富贵后,就赶快去调查周围三米范围内的祖坟人家在把祖先下葬在这儿后有没有生育过“这个胎次的那一代人”已经生官发财,如果没有这两种情况发生,那么就赶快下葬自己的祖先,下葬后,如果自己就是“这个胎次的那一代人”那么如果自己赶上“天时系统”的吉利,很快就能定期富贵;如果自己家生个“这个胎次的那一代人”,那么自己的小孩就能抢得到这吉利砂水能量的绝大部分而来的大富大贵。
使用年限
革命公墓
清明节前后,有不少人被同样的问题所困扰。大部分不熟悉各地殡葬条例的人都认为,买墓地就跟买房子一样,土地使用权可以保留70年。但事实上,不少地方殡葬条例或者公募管理办法都规定,墓穴的使用年限最长为20年。
据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介绍,就墓园性质而言,目前有4种情形,一种是国资背景,一种是国资和集体联营,一种是私人承包,还有一种是产权经营权均归私人所有。
按照规定,建立公墓,需要当地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的批准。与房地产行业类似,公墓墓区用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或集体拥有。
然而,与购买住宅商品房不同的是,关于墓地使用权的规定却语焉不详。按照1992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2]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因此表示,“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的提法存在误区,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根据民政部解释,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老墓续租工作已经陆续启动试点,续租日期从墓穴达到20年期限之日起算,普遍是先办理10年续租手续。
目前本市各大公墓均有不少墓穴达到或超过了20年使用期限,各大墓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电话咨询。据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王琦介绍,《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护墓费当初是按20年一个周期缴纳的,期满后可以续交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墓穴和骨灰格位可续租10年,续租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前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后者按当初墓穴造价的5%计算。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能办理续租的仅为骨灰葬墓穴,树葬和遗体葬的老墓续租办法仍在研究中